绿色生态住宅小区建设要点与技术导则(试行)
日期:2012-10-06 14:42

5.2.2 生态小区在规划设计时,应对周边噪声源进行测试分析,使小区声环境系统符合本《导则》规定的标准。
5.2.3 当规划设计不能满足本《导则》对小区声环境的要求时,应采用人工降噪措施(如建隔声屏或种植树木等)减少外部噪声对生态小区声环境的影响。
5.2.4 生态小区规划设计时应考虑建筑空间位置安排,避免小区内噪声产生区紧邻居民生活区。
5.2.5 生态小区中采用公用设备应采取减震、隔声措施。
5.2.6住宅室内声环境不能满足本《导则》的要求时,应在建筑结构或构造中采取隔声降噪措施。
5.2.7 住宅分户墙和楼板的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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