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生态住宅小区建设要点与技术导则(试行)
日期:2012-10-06 14:42
关污水排放标准。
  3.4.3 生态小区的排水应采用雨水、污水分流系统。
  3.5 污水处理子系统
  3.5.1 本《导则》所指的污水处理子系统,是指小区内的生活污水经收集、净化后, 达到规定标准的水处理系统。
  3.5.2 污水处理工艺应根据水质、水量的要求确定,宜采用经济、实用、集成度高的 成熟技术,鼓励使用新技术、新工艺。
  3.5.3 污水处理站的设计应符合节能、节地原则。
  3.5.4 污水处理站的运行宜采用自动化控制,并应设故障报警系统。
  3.5.5 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应采取相应的处理和综合利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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