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2-10-06 14:42
生活区。
5.1.6 生态小区中采用公用设备应采取减震和隔音措施。
5.2 室内声环境系统
5.2.1 生态小区内住宅室内声环境应符合下列标准:
白天35dB 夜间30dB
5.2.2 住宅室内声环境达不到上述标准时应在建筑结构或构造中采取隔声降噪措施。
5.2.3 住宅分户墙和楼板的空气隔声量应50dB,在噪音敏感区域应有相应的隔声措 施。
5.2.4 住宅楼板的撞击声隔声量应65dB。
5.2.5 住宅应采取室内一次性装修,以避免户间噪声干扰。
5.2.6 室内管网系统宜采取安装衬垫等消声措施。
6 光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