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生态住宅小区建设要点与技术导则(试行)
日期:2012-10-06 14:42
境系统
  6.1 生态小区室外光环境应满足下列要求:
  1.道路照明:15-20LX;
  2.住宅日照: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50180-93执行。
  6.1.2 室外公共照明宜采用绿色照明。
  6.1.3 小区内宜用反光指标牌,反光道钉,反光门牌等,建立区内道路识别系统。
  6.1.4 通过高、中、低、远、近、虚、实等不同照明形式,在不同地区按不同的要求 ,合理配置路灯、庭院灯、草坪灯、地灯等,形成丰富多彩,温馨宜人的室外立体照明系统 。
  6.1.5 住区内不宜采用霓虹灯或强烈灯光做广告,小区内居住建筑不得采用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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