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生态住宅小区建设要点与技术导则(试行)
日期:2012-10-06 14:42
保技术和产品。
1.0.9 生态小区建设必须实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并达到国家的工程验收标准,提高工程的优良品率,创忧质工程。
1.0.10 生态小区建设应以人为本,应将住宅建设紧密地与环境及人类的生活本身融为一体,营造和谐的居住环境与人文环境。
1.0.11 本《导则》中所涉及的备技术系统的建设应与小区规划、设计、建设同步进行。
1.0.12 生态小区建设应达到商品住宅性能评定方法和指标体系(试行)中3A级商品住宅环境性能指标及有关的性能指标要求。
1.0.13 本《导则》重点说明与绿色生态小区建设直接相关的要求,通用性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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